庄河市人民法院司法拍卖公告
发布时间:2021-04-14 08:5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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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在执行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普新区支行与孙世良、刘芷茹、逄淑芳、孙福财、李明珠、孙福荣、孙福胜、陈淑岩、孙淑娥、辛洪章、庄河市汇金盛典商务酒店、孙世伟、林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将于2021年5月10日10时至2021年5月11日10时在庄河市人民法院京东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法院账户名:庄河市人民法院;法院网址:http://sifa.jd.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庄河市城关街道日新委黄海明珠小区22号13层01号房地产。瑕疵情况: 评估勘验时,本标的闲置中,截止于2021年4月7日无人向本院提交租赁合同,执行期间,本院不对租赁合同的效力进行审查,买受人如对租赁合同有异议,可自行与承租人协商或另行起诉,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的瑕疵保证。二、标的详情及拍卖情况详见京东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庄河市城关街道日新委黄海明珠小区22号13层01号房地产(第一次拍卖)的公告》与本案拍卖财产有关的担保物权人、优先权人或者其他优先权人均可竞拍;优先购买权人届时未参与竞拍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其他参加竞买的单位和个人需要了解上述拍卖物的拍卖底价、拍卖时间、地点、拍卖公告刊登的报刊以及拍卖过程中拍卖物的降价情况等有关事宜的,请直接与徐法官联系。本院在执行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普新区支行与孙世良、刘芷茹、逄淑芳、孙福财、李明珠、孙福荣、孙福胜、陈淑岩、孙淑娥、辛洪章、庄河市汇金盛典商务酒店、孙世伟、林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将于2021年5月10日10时至2021年5月11日10时在庄河市人民法院京东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法院账户名:庄河市人民法院;法院网址:http://sifa.jd.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庄河市城关街道日新委黄海明珠小区22号13层02号房地产。瑕疵情况: 评估勘验时,本标的闲置中,截止于2021年4月9日无人向本院提交租赁合同,执行期间,本院不对租赁合同的效力进行审查,买受人如对租赁合同有异议,可自行与承租人协商或另行起诉,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的瑕疵保证。二、标的详情及拍卖情况详见京东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庄河市城关街道日新委黄海明珠小区22号13层02号房地产(第一次拍卖)的公告》与本案拍卖财产有关的担保物权人、优先权人或者其他优先权人均可竞拍;优先购买权人届时未参与竞拍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其他参加竞买的单位和个人需要了解上述拍卖物的拍卖底价、拍卖时间、地点、拍卖公告刊登的报刊以及拍卖过程中拍卖物的降价情况等有关事宜的,请直接与徐法官联系。本院在执行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普新区支行与孙世良、刘芷茹、逄淑芳、孙福财、李明珠、孙福荣、孙福胜、陈淑岩、孙淑娥、辛洪章、庄河市汇金盛典商务酒店、孙世伟、林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将于2021年5月10日10时至2021年5月11日10时在庄河市人民法院京东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法院账户名:庄河市人民法院;法院网址:http://sifa.jd.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庄河市城关街道日新委黄海明珠小区22号13层03号房地产。瑕疵情况: 评估勘验时,本标的闲置中,截止于2021年4月7日无人向本院提交租赁合同,执行期间,本院不对租赁合同的效力进行审查,买受人如对租赁合同有异议,可自行与承租人协商或另行起诉,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的瑕疵保证。二、标的详情及拍卖情况详见京东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庄河市城关街道日新委黄海明珠小区22号13层03号房地产(第一次拍卖)的公告》与本案拍卖财产有关的担保物权人、优先权人或者其他优先权人均可竞拍;优先购买权人届时未参与竞拍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其他参加竞买的单位和个人需要了解上述拍卖物的拍卖底价、拍卖时间、地点、拍卖公告刊登的报刊以及拍卖过程中拍卖物的降价情况等有关事宜的,请直接与徐法官联系。本院在执行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普新区支行与孙世良、刘芷茹、逄淑芳、孙福财、李明珠、孙福荣、孙福胜、陈淑岩、孙淑娥、辛洪章、庄河市汇金盛典商务酒店、孙世伟、林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将于2021年5月10日10时至2021年5月11日10时在庄河市人民法院京东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法院账户名:庄河市人民法院;法院网址:http://sifa.jd.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庄河市城关街道日新委黄海明珠小区22号13层04号房地产。瑕疵情况: 评估勘验时,本标的闲置中,截止于2021年4月日无人向本院提交租赁合同,执行期间,本院不对租赁合同的效力进行审查,买受人如对租赁合同有异议,可自行与承租人协商或另行起诉,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的瑕疵保证。二、标的详情及拍卖情况详见京东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庄河市城关街道日新委黄海明珠小区22号13层04号房地产(第一次拍卖)的公告》与本案拍卖财产有关的担保物权人、优先权人或者其他优先权人均可竞拍;优先购买权人届时未参与竞拍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其他参加竞买的单位和个人需要了解上述拍卖物的拍卖底价、拍卖时间、地点、拍卖公告刊登的报刊以及拍卖过程中拍卖物的降价情况等有关事宜的,请直接与徐法官联系。本院在执行张书坤与大连益农果蔬专业合作社(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将于2021年5月10日10时至2021年5月11日10时在庄河市人民法院京东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法院账户名:庄河市人民法院;法院网址:http://sifa.jd.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大连益农果蔬专业合作社名下的17#、18#大棚及看护房。瑕疵情况:1.评估勘验时,本标的闲置中,截止于2021年4月8日无人向本院提交租赁合同,执行期间,本院不对租赁合同的效力进行审查,买受人如对租赁合同有异议,可自行与承租人协商或另行起诉,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的瑕疵保证。2.本次拍卖仅拍卖大棚的所有权,有关大棚占用的土地一切事宜由买受人自行了解,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的瑕疵保证。二、标的详情及拍卖情况详见京东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大连益农果蔬专业合作社名下的17#、18#大棚及看护房(第一次拍卖)的公告》与本案拍卖财产有关的担保物权人、优先权人或者其他优先权人均可竞拍;优先购买权人届时未参与竞拍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其他参加竞买的单位和个人需要了解上述拍卖物的拍卖底价、拍卖时间、地点、拍卖公告刊登的报刊以及拍卖过程中拍卖物的降价情况等有关事宜的,请直接与于法官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