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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庄河市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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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庄河法院  发布时间:2021-10-09 09:32:29 打印 字号: | |

辽宁省庄河市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本院在执行李振强与何福波、朱鸿磊(运输合同纠纷)一案中,将于2021年10月26日10时至2021年10月27日10时在庄河市人民法院京东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法院账户名:庄河市人民法院;法院网址:http://sifa.jd.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庄河市兴达街道光复委延安路二段476号1单元4层03号房屋。

瑕疵情况:据现场勘验,本标的由案外人居住使用中,截止于2021年9月24日无人向本院提交租赁合同,执行期间,本院不对租赁合同的效力进行审查,买受人如对租赁合同有异议,可自行与承租人协商或另行起诉,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的瑕疵保证。

评估价格:16.66万元

起拍价:13.328万元

保证金:1万元

增价幅度:1000元

二、标的详情及拍卖情况详见京东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庄河市兴达街道光复委延安路二段476号1单元4层03号房屋(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三、联系人:林法官

联系电话:0411-89725233

与本案拍卖财产有关的担保物权人、优先权人或者其他优先权人均可竞拍;优先购买权人届时未参与竞拍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其他参加竞买的单位和个人需要了解上述拍卖物的拍卖底价、拍卖时间、地点、拍卖公告刊登的报刊以及拍卖过程中拍卖物的降价情况等有关事宜的,请直接与林法官联系。

特此公告。


 
责任编辑:庄河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