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庄河市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本院在执行大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庄河支行与被执行人庄河市明良机器制造有限公司、丛德明、张晶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将于2021年10月30日10时至2021年10月31日10时在庄河市人民法院淘宝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法院账户名:庄河市人民法院;法院网址:http://sf.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庄河市光明山镇赵家村上刘屯厂房及土地
瑕疵情况: 不详
评估价格:55.64万元
起拍价:38.948万元
保证金:4万元
增价幅度:3000元
二、标的详情及拍卖情况详见淘宝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庄河市人民法院关于庄河市光明山镇赵家村上刘屯厂房及土地(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三、联系人:孙法官
联系电话:0411-89725170
与本案拍卖财产有关的担保物权人、优先权人或者其他优先权人均可竞拍;优先购买权人届时未参与竞拍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其他参加竞买的单位和个人需要了解上述拍卖物的拍卖底价、拍卖时间、地点、拍卖公告刊登的报刊以及拍卖过程中拍卖物的降价情况等有关事宜的,请直接与孙法官联系。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