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审务公开 > 通知公告
拍卖公告
分享到:
作者:庄河法院  发布时间:2021-10-23 16:33:57 打印 字号: | |



本院在执行庄河汇通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盛支行与孙国政、于文新(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将于2021年10月30日10时至2021年10月31日10时在庄河市人民法院京东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法院账户名:庄河市人民法院;法院网址:http://sifa.jd.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庄河市城关街道水仙委水仙园E27#1单元4层01号、水仙园E27#1单元4层2号房屋。

被执行人所有的坐落于庄河市城关街道水仙委水仙园E27#1单元4层1号、水仙园E27#1单元4层2号房屋。权证号:庄房权证庄私字第201300579号、庄房权证庄私字第201300580号。(建筑总面积:259.1平方米)、本次拍卖标的物整体拍卖,拍卖不包括房屋内的动产、依赋于估价对象的债权、债务以及特许经营权。共有情况为共同共有,外墙贴砖,401号房间内部卧室及书房房门均为成套实木门,地面铺木质地板,内墙面贴墙纸或皮质软包,部分内墙面安装实木壁柜。天棚为石膏板多级吊顶并刷乳胶漆。

走廊、卫生间、洗浴间安装理石门套,地面多种理石拼花,墙面沾贴理石。天棚进行了石膏板多级吊顶和圆级造型吊顶并刷乳胶漆。402号房间入户门为铜门。房间内部客厅地面理石拼花,内墙面以雕花实木、嵌花造型实木和皮质软包进行装饰,天棚石膏板多级造型吊顶。餐厅及厨房地面理石拼花,内墙大部分安装有实木橱柜及壁柜,天棚石膏板造型吊顶。客厅入口采用理石作为门套,同时安装两根雕花理石门柱进行装饰。过廊门框采用雕花实木作为门套进行装饰。卧室地面铺花纹实木地板,部分墙面贴墙纸,部分墙面安装实木壁柜,天棚石膏板多级吊顶。

房间内安装中央空调,同楼层401号与402号房屋内部打通。

估价对象内部上下水、电、暖、讯等管网及设施齐备。

瑕疵:水、电、燃气、取暖、物业费等各项费用不详,房屋整体无瑕疵。

评估价格:2108100元

起拍价:1612696.5元

保证金:300000元

增价幅度:6000元

二、标的详情及拍卖情况详见京东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庄河市人民法院关于位于庄河市城关街道水仙委水仙园E27#1单元4层01号、水仙园E27#1单元4层2号房屋的第二次拍卖公告》

三、联系人:李法官

联系电话:89725337  

与本案拍卖财产有关的担保物权人、优先权人或者其他优先权人均可竞拍;优先购买权人届时未参与竞拍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其他参加竞买的单位和个人需要了解上述拍卖物的拍卖底价、拍卖时间、地点、拍卖公告刊登的报刊以及拍卖过程中拍卖物的降价情况等有关事宜的,请直接与李法官联系。

特此公告。



 
责任编辑:庄河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