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在执行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庄河支行与大连通泰建材有限公司、大连军门酒业有限公司、王毅(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将于2022年1月10日10时至2022年1月11日10时在庄河市人民法院京东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法院账户名:庄河市人民法院;法院网址:http://sifa.jd.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庄河市蓉花山镇蓉花山村白店屯66号1-3层、白店屯66-1号1层、白店屯66-2号1层共三套房屋以及分摊的土地使用权一宗。
被执行人所有的坐落于庄河市蓉花山镇蓉花山村白店屯66号1-3层、白店屯66-1号1层、白店屯66-2号1层共三套房屋以及分摊的土地使用权一宗。共有情况为单独所有;所占用的土地权利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权利性质为出让,用途为工业用地,共有宗地面积24000.00平方米,土地使用权使用期限为2005年11月21日起2055年11月21日止。剩余土地使用年期约为34.13年。现场勘察,该地块已平整,形状较规则,西侧其他宗地无明显界限。上述建筑物具体情况详见建筑物基本状况一览表:
庄河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