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2022年第一个工作日,庄河法院执行二团队就来到栗子房镇某村,现场将土地承包金交付到每一个村民手中。“经过法院精心的工作,24户村民的执行款已全部执行到位,考虑到村民人数众多,我们在村委会现场将执行款发放给你们。”至此,这起涉及24户村民三年土地承包金的案件全部执行完毕。
2021年11月2日, 24户村民向庄河市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王某某拖欠的土地承包金,立案两日后庄河发生新冠疫情,案件的执行受到了影响。执行法官在疫情结束后第一时间便着手办理此案,对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及网络存款进行冻结,并向其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责令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期间多次通过电话联系被执行人,但王某某均拒接电话。
执行法官阅卷后通过与村里沟通了解到本案的矛盾焦点,在做足功课的情况下于12月下旬来到王某某居住地。在办案人亮明身份说明来意后,被执行人王某某表示不理解、看不懂判决,并称别人占用的土地也由他付租金他不服,故拒绝履行。办案人并没有因为王某某的拒绝而放弃工作,对其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并详细向其解读判决书的内容,陪着被执行人一笔笔计算土地承包金,最后王某某在法院细致认真的工作下表示:“这判决书我认,我现在就让家人去镇里的邮储银行取钱。”
收到执行款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通知村委会干部,让村里协助通知村民到村委会集中领取执行款。执行干警攻坚克难,顺利执行,案结事了。庄河法院执行效率赢得了村委会和当地老百姓的一致好评,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庄河法院执行干警聚焦化解涉及群众最多、涉及利益最广、最容易让群众有获得感的三类案件,加强涉“三农”案件的执行力度,依法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针对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出实招、下狠招,切实践行“司法为民”宗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