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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庄河市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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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庄河法院  发布时间:2023-01-10 13:39:49 打印 字号: | |

本院在执行庄河汇通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郝伟、孙丽华、李洪奎、吕圣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将于2023年1月30日10时至2023年1月31日10时在庄河市人民法院淘宝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法院账户名:庄河市人民法院;法院网址:http://sf.taobao.com/)进行一次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1:庄河市新华街道长征委泰昌路113号1层非住宅(门市)

瑕疵情况:暂有人使用。

评估价格:785700元

起 拍 价:439992元

保 证 金:50000元

增价幅度:3000元

拍卖标的2:庄河市兴达街道前进委向阳路一段330号2单元3层1号房屋

瑕疵情况:暂有人使用。

评估价格:560000元

起 拍 价:313600元

保 证 金:50000元

增价幅度:3000元

二、标的详情及拍卖情况详见淘宝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庄河市新华街道长征委泰昌路113号1层非住宅(门市)、庄河市兴达街道前进委向阳路一段330号2单元3层1号房屋(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三、联系人:林法官   

    联系电话:0411-89179280

与本案拍卖财产有关的担保物权人、优先权人或者其他优先权人均可竞拍;优先购买权人届时未参与竞拍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其他参加竞买的单位和个人需要了解上述拍卖物的拍卖底价、拍卖时间、地点、拍卖公告刊登的报刊以及拍卖过程中拍卖物的降价情况等有关事宜的,请直接与林法官联系。

特此公告

庄河市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庄河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