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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庄河市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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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庄河法院  发布时间:2023-12-22 10:04:54 打印 字号: | |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庄河市支行与被执行人陈广逊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将于2024年1月15日10时至2024年1月16日10时在庄河市人民法院淘宝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法院账户名:庄河市人民法院;法院网址:http://sf.taobao.com/)进行一次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庄河市城关街道水仙委水仙小区64号2单元3层02号

建筑面积:100.5平方米

评估价格: 544000元

起拍价:380800元  

保证金:30000元

增价幅度:3000元。

瑕疵情况:截止至2023年12月11日,无人向法院提交上述所有标的的租赁合同。执行期间,本案不对租赁合同的实体进行审查,买受人如对租赁合同有异议,可自行与承租人协商或另行起诉。该标的物所产生的水、电、燃气、物业费不详,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的瑕疵保证。

据现场勘查,被执行人在使用涉案标的。

二、标的详情及拍卖情况详见淘宝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庄河市城关街道水仙委水仙小区64号2单元3层02号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三、联系人:马法官    

联系电话:0411-89179263

与本案拍卖财产有关的担保物权人、优先权人或者其他优先权人均可竞拍;优先购买权人届时未参与竞拍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其他参加竞买的单位和个人需要了解上述拍卖物的拍卖底价、拍卖时间、地点、拍卖公告刊登的报刊以及拍卖过程中拍卖物的降价情况等有关事宜的,请直接与马法官联系。

特此公告。

 
责任编辑:庄河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