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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视野学经验,借良方谋新篇——庄河法院赴凤城法院交流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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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4-05-20 09:10:08 打印 字号: | |

交友之旨无他,彼有善长于我,则我效之;我有善长于彼,则我教之。

为深入贯彻省高院关于强基工作的总体部署,深化落实《庄河市人民法院与凤城市人民法院联手共建协议》,进一步开拓庄河法院干警视野,畅通与兄弟法院沟通渠道,激发我院干警工作热情。乘着庄河法院与凤城法院联手共建、共谋发展的东风,5月9日至10日,在庄河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高凡策的带领下“初荷小社”赴凤城法院开展交流学习活动。

在凤城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刘强陪同下,初荷小社青年干警先后参观了立案大厅、人民调解室、执行指挥中心、干警休息室、体育馆等场所,观看多个信息化、智能化立案办案系统实际运用情况现场展示,并与凤城法院干警面对面深入交流,认真听取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座谈会上,初荷小社成员认真听取了刘强主任对凤城法院工作情况的介绍。初荷小社宣传片及资料引起凤城法院干警的极大兴趣,小社成员介绍了初荷小社的诞生及发展历程,并就小社日常活动开展作了简要介绍,刘强主任对初荷小社的工作表达了赞赏。同时,两院干警围绕提升审判质效、打造文化品牌、青年干警成长等内容也进行了广泛交流,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双方互享工作经验,互鉴有益做法。干警们交流不断,浑然不觉时间流转,纷纷表示愿在后续工作中更进一步加强交流,拓展协作边界,畅通合作渠道,同办活动,共谋发展。

会后,初荷小社干警一行前往凤城法院草河人民法庭学习法庭建设等相关经验交流。刘强主任与凤城法院草河人民法庭庭长王松琦向初荷小社一行详细介绍了法庭日常管理与建设经验。

时光缱绻,葳蕤生香。为期两天的交流学习时间紧凑,内容丰富,不惟对青年干警成长大有裨益,亦为双方互联共建工作开辟了崭新思路,起到了“资源经验共享,相互帮助提升”的效果。下一步,初荷小社将以此次交流学习为契机,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强与凤城法院等优秀兄弟法院的交流沟通,汲取先进理念和经验做法,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为今后我院审执质效提升、打造文化品牌、青年干警成长等工作提供新思路,赋能新动力,切实提升司法服务能力与水平,推动各项工作再上台阶、再创佳绩。


 
责任编辑:庄河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