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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庄河市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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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4-08-20 14:58:26 打印 字号: | |

本院在执行庄河汇通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赵淑静、大连百年川汇商贸有限公司、孙明初、庄河市川汇水暖洁具商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将于2024年9月8日10时至2024年9月9日10时在庄河市人民法院淘宝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法院账户名:庄河市人民法院;法院网址:http://sf.taobao.com/)进行一次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庄河市昌盛街道市场委水车屯130-1号1层、130号1-2层两处房屋。

房屋建筑面积分别为:1039.89平方米、963.8平方米,共有宗地面积为2687.62平方米。

房屋用途分别为:仓库、办公室。

评估价:4710200元

起拍价:3297140元

保证金:320000元

加价幅度:16000元

瑕疵提醒:截止至2024年6月7日,无人向法院提交上述所有标的的租赁合同。执行期间,本案不对租赁合同的实体进行审查,买受人如对租赁合同有异议,可自行与承租人协商或另行起诉。该标的物所产生的水、电、燃气、物业费不详,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的瑕疵保证。

据现场勘查,无人使用涉案标的。

二、标的详情及拍卖情况详见淘宝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庄河市昌盛街道市场委水车屯130-1号1层、130号1-2层两处房屋(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三、联系人:孙法官

联系电话:0411-89179258

与本案拍卖财产有关的担保物权人、优先权人或者其他优先权人均可竞拍;优先购买权人届时未参与竞拍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其他参加竞买的单位和个人需要了解上述拍卖物的拍卖底价、拍卖时间、地点、拍卖公告刊登的报刊以及拍卖过程中拍卖物的降价情况等有关事宜的,请直接与孙法官联系。

特此公告


 
责任编辑:庄河法院